岳飛,字鵬舉,是南宋抗金著名軍事將領、我國著名民族英雄。宋徽宗崇寧二年,即西元1103年農(nóng)歷2月15日出生在相州湯陰縣永和鄉(xiāng)孝悌裏岳家莊(今河南湯陰縣菜園鎮(zhèn)程崗村)。岳飛出生后,恰逢金兵入主中原,社會動蕩不安,岳飛從20歲起三次從軍,先抗遼兵,后抗金兵,在近20年的從戎生涯中,他以其特有的"精忠報國"精神,身經(jīng)百戰(zhàn),英勇殺敵,軍功卓著,成為當時著名的抗金將領。正當岳飛收復河山、壯志將酬,預備"直抵黃龍府,與諸君痛飲"之時,卻被以南宋皇帝趙構為首的投資派害死在杭州風波亭。39歲英年早逝,為后人留下了許多痛事和遺憾。
歌頌岳飛的英雄事跡在民間廣為流傳,其中傳頌岳母刺字的故事也極為流行。
但是岳母刺字的故事,歷史上卻查無依據(jù)。宋人的筆記和野史均無記載,包括岳飛的曾孫岳珂所著的《金陀革編》也沒有記錄。岳母刺字始見于元人所編的《宋史本傳》,書云:“初命何鑄鞠之,飛裂裳,以背示鑄,有‘盡忠報國’四大字,深入膚理”。但書中未注明此四字出自岳母之手。
至明代中葉,岳飛的故事開始廣為流傳。成化年間創(chuàng)作的《精忠記》,也僅提及岳飛背脊有“赤心救國”字樣。在嘉靖三十一年(1552年)熊大本的《武穆精忠傳》記有岳飛見湯陰家鄉(xiāng)有人因生活所迫,聚嘯山林,為自勉和勉人,乃去錢請工匠在背上深刺“盡忠報國”四字。明末,由李梅草創(chuàng),馮夢龍改定的《精忠旗傳奇》,內(nèi)稱:“史言飛背有‘精忠報國’四大字,系飛令張憲所刺”。如若這樣,“精忠報國”是岳飛成為大將后,命部將張憲刺的。
“岳母刺字”,最早見于清乾隆年間,杭州錢彩評《精忠說岳》,該書第 22回,回目“結義盟王佐假名,刺精忠岳母訓子”。內(nèi)容為,岳飛不受楊么的使者王佐之聘,其母恐日后還有不肖之徒前來勾引岳飛,倘若一時失察受惑,做出不忠之事,英名就會毀于一旦。于是禱告上蒼神靈和祖宗,在岳飛背上刺了“精忠報國”四字。該書敘述岳母刺字時,先在飛脊背上,用毛筆書寫,再用繡花針刺就,然后涂以醋墨,使永不褪色。描述得具體而詳細。但有些學者認為,紋身刺字是一門特技,有嚴格的操作程序和技巧,絕非一般常人所能。岳母乃家庭婦女,不可能具有這種技藝,顯然是作者按照元、明有些傳記中有岳飛背上刺字的記敘,加以想象發(fā)揮,藝術加工構造的。因此,岳飛脊背上有否刺字?所刺何字?是誰之手刺的?尚是個難解之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