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考生應講誠信并自覺服從監(jiān)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(jiān)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,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。
二、考生參加考試必須憑準考證進入考場,嚴格按照規(guī)定時間、地點參加考試。開考前30分鐘打預備鈴,考生進入考場,開考15分鐘后,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點。
三、考生進入考場時,允許攜帶黑色字跡的鋼筆、水筆、圓珠筆、2B鉛筆、直尺、圓規(guī)、三角板、無封套橡皮等文具(有特殊規(guī)定的科目除外),其他物品放在監(jiān)考員指定的位置。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(如手機等其它無線接收、傳送設備等)、計算器、錄放設備,以及涂改液、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。
四、考生進入考場后在考生簽到表上簽到,并按座位號對號入座,將準考證放在課桌右(左)上角以便監(jiān)考員核驗??忌I到試卷、答題紙和條形碼紙后,應認真核驗試卷和答題紙的科目及條形碼紙上的姓名、報名號和座位號,在試卷和答題紙指定位置準確填寫姓名、報名號、準考證號(答題紙反面指定位置準確填寫姓名、準考證號),并正確粘貼條形碼。凡漏填、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題紙,影響評卷的,責任由考生自負。
五、開考信號發(fā)出后考生方可開始答題??忌仨氂矛F(xiàn)行規(guī)范的語言文字答題??忌痤}時,如遇試題字跡不清,可舉手詢問,但對試題內容不得要求監(jiān)考員作任何解釋或啟示。
六、考生必須按照題號順序在各題目的答題區(qū)域內作答。選擇題部分必須使用2B鉛筆填涂,作圖使用2B鉛筆,其余題型使用黑色字跡的鋼筆、水筆或圓珠筆書寫。不準在答題紙上做任何標記。超出答題區(qū)域書寫的答案無效,在試卷、草稿紙上答題無效。
七、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,不準吸煙,不準喧嘩,不準交頭接耳、左顧右盼、打手勢、做暗號,不準夾帶、旁窺、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,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、答題紙和草稿紙,不準傳遞文具、物品等。
八、考生交卷離場時間不得早于考試結束前30分鐘。離場時須將試卷、答題紙和草稿紙一并交出,不得將試卷、答題紙和草稿紙帶出考場。交卷離場后,不得再進入考場,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、談論。
九、考試結束信號發(fā)出后,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并停筆,安坐原位,在監(jiān)考員按順序收齊全部試卷、答題紙、草稿紙后,根據(jù)監(jiān)考員指令依次離場。
十、考生如不遵守考場規(guī)則,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,有違紀、作弊行為的,教育考試機構將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及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(guī)處理辦法》(教育部令第33號)等進行處理,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;涉嫌違法的,由考點或教育考試機構協(xié)助當?shù)毓矙C關,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及有關法規(guī)進行處理。